日前,接团省委《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表彰2015年度福建省优秀(十佳)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十佳)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的决定》(团闽委〔2016〕19号)的通知,我校团委荣获“2015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校团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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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三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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