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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

环境与生态学院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7年01月02日 信息来源:厦门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推动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深化高校-政府-企业产、学、研的深度融合,促进厦门大学与翔安区人民政府之间的合作与交流,12月27日上午,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环境与生态学院A239会议室举行。

厦门市翔安区委书记黄奋强和中国科学院院士、我校副校长韩家淮出席签约仪式,翔安区政府副区长李德才、区委办副主任张金华、区发改局局长廖锦水、区财政局副局长林勇志、区建设局副局长叶建庭、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黄志峰、区行政执法局局长戴运动、区环保分局局长刘宝珠、副局长樊细闵,厦门大学校长助理、翔安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初环、规划办主任张建安、科技处副处长毛通双,环境与生态学院院长李庆顺、党委书记沈小平、副院长黄邦钦、王大志、曹文志、党委副书记周克夫、许美霞,及学院各系、平台中心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副院长曹文志主持。

黄奋强书记首先致辞,他表示,翔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秉持包括绿色发展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举全区之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在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希望双方深入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翔安区乃至整个厦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真正实现校政合作、产学共赢。李庆顺院长代表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致辞,他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战略,翔安区已经实现了国家生态镇的全覆盖,很好的践行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环境与生态学院一直致力于环境与生态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并瞄准省市地方需求,积极服务于地方,这与翔安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美好愿望不谋而合,期待双方今后紧密围绕《美丽厦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全面合作,共建美丽厦门。

随后,签约仪式正式开始,李德才副区长和李庆顺院长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翔安区委区政府和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本着“资源共享、协同创新、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伙伴合作关系,围绕厦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翔安区建设发展规划,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需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创新、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测与检测、市政垃圾处理、污水废液处理及回收利用、环境治理与修复、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校园建设等领域广泛开展深入合作,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社会服务成果最大化。

接着,举行揭牌仪式。黄奋强书记和韩家淮副校长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环境与生态工程技术中心”揭牌。今后,中心将针对国家,特别是福建省、厦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与生态建设的重大问题和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及推广应用。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是厦门大学与翔安区委、区政府开展校政合作的新起点,具有深远的意义,必将推动双方深入合作,共同开创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环境与生态学院 黄奕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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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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