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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

“厦门大学两岸四地法学交流基金” 设立

时间:2016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厦门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0月12日下午,作为法学院90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一的“厦门大学两岸四地法学交流基金”设立仪式暨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捐赠仪式在法学院B137隆重举行。厦门仲裁委主任汪兴裕,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巡视员林延勋,厦门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胡政兴,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姚建洪,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贺菊英,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常务副会长陈信仲,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卫星,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建发,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勇,院长宋方青等嘉宾出席了仪式。

仪式上,天衡所主任孙卫星首先致辞。他表示天衡所与厦门大学法学院有着很深的渊源,近年来法学院与天衡所更是展开了多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并且介绍了天衡所发起设立该项基金的动因。他说,天衡所捐赠100万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厦门大学两岸四地法学交流基金”,是在践行陈嘉庚先生艰苦创业、倾资助学的精神。

随后,宋方青院长致辞。她表示天衡所作为“厦门大学两岸四地法学交流基金”的发起人与捐赠者,为双方的合作描绘了新的蓝图。她提出,此次基金的设立将为两岸四地法律人提供更多交流的渠道和机会,能帮助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学者和学生“走出去”,也为港澳台的法学界提供了更加了解厦门大学和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渠道,传授先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经验,从而为促进两岸四地关系尤其是法学教育的发展助力。

贺菊英、姚建洪、汪兴裕、陈信仲等嘉宾也分别代表市司法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厦门市仲裁委、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致辞。众多关爱厦大法学院、关注教育事业、关心法治建设的嘉宾表达了自己对基金成立的祝贺,呼吁更多的民间力量参与到两岸四地法学交流事业中来,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陈信仲会长现场代表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慷慨捐赠10万元,为“厦门大学两岸四地法学交流基金”贡献力量。

法学院台籍学生江依珊作为学生代表致辞,她提出随着各种政策的开放,两岸的学术交流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的港澳台学生来厦大求学,她表示两岸的优秀青年们将是厦门大学两岸四地法学交流基金的设立最直接的受益者。

最后,李建发在致辞中向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表示感谢。他指出,交流基金的设立让双方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互动与交流,这是厦门大学校企校地合作结出的又一硕果。同时,他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及学校“十三五”规划坚持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对法学院提出要求,要求法学院规范流程、严格审批,做大做强基金,为学院与台港澳地区的深度合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学,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提升法学学科综合办学水平,奋勇争先、争创一流,助力学校实现“两个百年”战略发展目标。

会上,法学院院长宋方青与捐赠方代表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孙卫星主任签订捐赠协议书,并由孙卫星主任向李智勇书记赠送转帐支票。

天衡所以法学院建院90周年庆为契机,向法学院捐赠100万元发起设立“厦门大学两岸四地法学交流基金”,这是法学院90周年庆收到的一份厚重又极具意义的大礼,该基金是全国首个针对两岸四地法学交流用途的基金。据悉,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法学院开展的各项与台湾、香港、澳门三地的法学学术交流、学生交流及教育培训活动;旨在促进两岸四地法学研究及教育交流、增进两岸四地的青年法律人的沟通与联系,更好地推动法学院法学基础学科建设,促进法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

(文/图  法学院  王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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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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